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自费出国留学,并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中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留学咨询、院校推荐、申请材料指导、签证培训等。
1.2 具体服务项目详见附件一《服务项目清单》。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
2.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延期,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
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3.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甲方支付元;
(2)乙方协助甲方获得录取通知书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_元。
3.3 上述费用不包括第三方费用(如学校申请费、签证费、公证费等),该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4.2 甲方应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及相关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3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4.4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5.2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专业、诚信的中介服务。
5.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其信息。
5.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申请进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获得录取通知书,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扣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6.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年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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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7 12:39:08